关于开展2020年度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南宁市关于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南府规〔2018〕21号)、《关于印发的通知》(南科规〔2021〕1号)、《关于开展2021年度南宁市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计划项目申报的通知》(南科通〔2020〕134号)文件要求,南宁市科技局将就通过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2020年度南宁市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开展奖励性后补助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后补助
课题方向:“技术创新引导专项”中“项目30: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应用后补助”。
填报对象:在南宁市工商登记注册的、通过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2020年南宁市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企业。已获得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支持的或完成科技计划项目任务的项目不予重复资助。
(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技术交易奖励性后补助
课题方向:“技术创新引导专项”中“项目31: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促成技术交易奖励性后补助”。
填报对象:南宁市境内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且促成、实现企业技术交易,且通过自治区科技厅认定的2020年南宁市重大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
请各有关单位根据《2021年南宁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填写相关后补助申请表,将申请材料的电子版和扫描件(加盖公章)发送至南宁市科技局成果科邮箱,将纸质材料送到南宁市科技局成果科。
受理时间截止至2021年6月11日,逾期不申请或未同时提交纸质材料与电子材料的视同自动放弃。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科
联系人:罗 湘
电 话:0771-5533816
邮 箱:nn5533816@163.com
地 址:南宁市嘉宾路1号政府大楼10楼11016号房